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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召开2022年全市环境卫生工作会议6月8日,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召开2022年全市环境卫生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学习省住建厅有关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全省住建领域第二轮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城区公厕建设等工作。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主任武领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各县区在抓环境卫生日常工作的同时,要提高对环卫行业安全生产、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的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落实。目前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全国排名比较落后,要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快推进各项工作开展,迅速扭转不利局面。要稳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切实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有关目标和今年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目标。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迅速行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把会议精神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在安全生产方面,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责任,抓好内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要加大对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工作的宣传,突出好的典型,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形成上下齐动员,人人都参与的良好局面。 会议强调,各县区在抓工作落实的时候,要从健全长效机制出发,明确任务、明确标准、明确责任,科学安排,主管单位、乡镇办事处、行业企业等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同时加强对行业的督导检查,对在工作成效、安全生产、环保问题整改等方面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绝不能走过场。 会上,各县区汇报有关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观摩准备情况和农村环卫保洁员工资发放情况;武领吉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做出具体安排。会议还对《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菏泽城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菏政办发〔2022〕8号)等法规制度进行了宣贯,下发了《菏泽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料汇编》《垃圾分类100问》等学习资料,同时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对农村环卫保洁员工资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村环卫保洁员工资发放。 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环卫科科长李保军,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马涛,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副局长,市开发区、高新区规划建设部分管负责人,各县区垃圾分类工作办公室、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县区环卫中心主任,各县区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公司负责人,市城市管理事业发展中心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出席会议。 |